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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展览馆2013-2014年度展览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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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全国农业展览馆作为首都十大建筑之一,室内展馆总面积为2万平方米,室外展览总面积为4万平方米,2012年共举办大小展览近百个,是北京市区首屈一指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心。现就“全国农业展览馆2013-2014年度展览工程服务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说明:本公告中,“采购人”、“甲方”全部指全国农业展览馆,“投标人”、“乙方”全部指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服务商

  一、招标内容:

  1、全国农业展览馆2013-2014年度展览工程服务项目。包括:地毯铺设;展位搭建(展具由甲方提供,乙方只安排人员进行搭建、拆卸、接电、出库、入库);辅料;展览后对展具的清洁工作;告示牌、灯杆旗、道旗、条幅的安装等。

  2、合作开发展具资源:乙方须拥有丰富的展览工程项目资源,在确保完成我馆展览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在我馆展具空闲期间,与我馆共同开发拓展展具租赁业务,盘活资产价值,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3、特装及变形展位合作:乙方作为甲方特装指定合作单位,在展商委托甲方进行特装和变形展位设计和施工时(此种情况只占馆内全年所有展览的一部分),作为甲方的指定合作单位,为展商提供设计和施工服务。

  4、用工要求:由于甲方全年展会密集,为保障各展会如期顺利召开,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乙方须派技术熟练、有丰富施工经验、熟悉业务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的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标准的人员。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主营业务:投标人须以展览工程服务为主营业务。

  2、资质及注册资本:国家展览工程资质三级以上或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案例经验:拥有至少5年以上大型会展施工经验,在农展、国展、北展或国贸等大型会展中心有超过10个以上成功案例。

  三、招标工作进度安排

  1、发布公告和报名:自本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17:00。凡在该时间之后以任何形式报名和递交资格审核材料的,一律无效。

  2、领取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17:00止,凡到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即可当场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说明会:拟定于2013年3月25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招标说明会,对本招标项目及招标文件各条款作详细说明,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现场集中踏勘。说明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呈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13年3月29日17:00前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密封好呈交至全国农业展览馆工程广告中心。如采用快递或寄送方式,以收到信件的时间为准。过时递交即视为放弃投标。

  5、评标与定标:全国农业展览馆拟于2013年4月30日前召开评标会,届时将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标,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主营业务为展览工程服务、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若具备国家展览工程资质三级以上则非必须满足此条件)、注册时间在2008年2月以前;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为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年检章要清楚;

  3、展览工程资质三级以上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则可不提供此项);

  4、10份以上本企业与以往客户签订的工程服务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工程案例完工照片,工程实施地点须为农展、国展、北展或国贸等大型会展中心(可只提供合同的第1-2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但须体现出工程实施地点和项目名称)。签订时间最早的一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在2008年2月以前。复印件和案例照片须盖骑缝公章;

  5、报名委托书:若前来现场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核资料的人员不是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则须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的报名委托书。

  五、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工程广告中心。邮编:100125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每天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王巍溪      

  联系电话:65917919  65096168 

全国农业展览馆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