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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种业、双创、休闲农业展区市场化组展的通知(农组委发[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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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执委会办公室、各展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6〕3号)安排,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将于2016年11月5日-8日在云南省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落实农业部领导关于农交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指示精神,本届农交会安排种业、双创(包括农业电商)、休闲农业三个展区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组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展条件

  农交会是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主办的大型农业行业盛会,是我国农业领域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为确保展会品质,要求申请组展的单位必须是信誉好、有招商能力、组织能力和组展经验的协会、商会、展览公司和大型企业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招展组展能力和经验,企业资源丰富,无违法经营记录,具有大中型展会承办代理经验的优先。

  (二)组展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组织参展的企业符合农交会准入条件。

  (三)有专人负责招展组展、设计搭建、安全管理、协调联系等工作。

  (四)展示设计符合农交会设计管理总体要求。

  (五)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农林牧副渔企业、大中型电商企业可申请独立参展。

  二、组展方向

  (一)种业展区主要邀请大型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展,展区面积约1000平方米。

  (二)双创(包括农业电商)展区主要邀请农业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型企业和农业电商企业参展,展区面积约400平方米。

  (三)休闲农业展区主要邀请特色乡镇 (含示范县、古镇、魅力乡村)、园区及景点、创意农业企业、旅游服务企业等企业和单位参展,展区面积约1000平方米。

  三、有关要求

  (一)请执委会办公室和各展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发动区域内或行业内大型农业企业、研发机构、学协会、展览公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市县乡镇村等单位积极参与。

  (二)欢迎国内外符合组展条件、具有组展能力的机构和单位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商洽参展事宜。

  (三)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直接邀请或专家评审认定等方式确定三个展区的组展单位。

  (四)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请申请单位填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一起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莫  蕙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17号楼201室

  电    话:010-65096157、13401174149

  传    真:010-65033611

  邮    箱:catf2010@126.com

  附件: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展申请表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