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Menu
EN

关于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打印
字号:
2016.11.09

农组委发[2016]20号


  各展团,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6]3号)要求,各展团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项筹备工作,为确保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成功举办奠定坚实基础。为充分肯定各展团的工作成绩,表彰先进,根据《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奖评选办法》,经过各展团申报,组委会办公室复核,组委会领导审定,决定授予云南、昆明、河南、吉林、安徽、广东、湖南、江西、湖北、黑龙江、江苏、山东、辽宁、浙江、北京、甘肃、陕西、福建、四川、广西、上海、宁夏、青海、重庆、新疆、河北、内蒙古、台湾、国际、农产品地理标志、农垦、农药、扶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土传病虫害防控和渔业展团最佳组织奖;授予山西、海南、天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贵州、畜牧、休闲农业和双创展团优秀组织奖。

  希望各展团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农交会的“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