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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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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7

  1.各省综合展区参展企业:

  ①拟在各省综合展区参展的企业,可以从7月26日至10月10日,通过农交会网站参展申报系统进行报名(参见“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各省展团;

  网上报名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填写《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将纸质申请表中所有内容用正楷填写完整后,盖章邮寄或传真至本省展团,由省展团代为网上申报。

  ②经各省展团农交会筹备组10月15日前在农交会网站后台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后,获得参展资格(各省筹备组网上审核办法参见“网上申报”);

  ③10月15日以前,按照规定的价格,向各省农交会筹备组缴纳参展费用,各省展团汇总后统一支付给组委会。

  没有代收账号的省份,经同意后,可以由企业直接支付给组委会指定账号,省筹备组应当在10月15日以前向组委会提供参展企业费用明细及汇款底单(参见“参展费用”);

  ④缴纳参展费用以后,各展团可以在本省展位内安排展位。

  2.拟在台湾展区、国际展区、专业展区和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展区参展的企业,请根据农交会网站公布的相关联系方式,与相关组展单位联系报名参展事宜,由各组展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