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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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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我馆现有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1. 出租房屋:全国农业展览馆20号平房。

  2. 地理位置:全国农业展览馆西南门内北侧、馆区内广场南路西侧。

  3. 建筑面积:159.54平方米。

  4. 权属情况:此房为我馆所有,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167.3平方米。

  二、公开招租基本条件

  1. 以物业现状公开招租。

  2. 用途:农业系统办公用房。

  3. 租金底价:5元/天/平方米。

  4. 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 承租方资质:承租方只能将该房屋用于服务农业系统工作推进相关事宜,工作时间必须与农展馆工作作息时间一致。

  6. 其他费用:由于使用该房屋而应向产权方或产权方以外的第三人缴纳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暖、电、通讯、网络、停车、排污、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在实际发生时自行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收取。

  7. 付款方式:承租方以一个季度租金作为押金,合同签订时及合同期内每季度初支付本季度租金。

  8. 保证方式:承租方需另行提供第三方作为保证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 该房屋不得起火做饭、不得住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10. 不接待中介单位。

  11. 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主体结构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动。如需对室内进行装修,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馆同意并取得北京市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12. 合同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承租意向者须知

  承租意向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承租意向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者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承租价格、承租用途、支付租金的收入来源渠道及其他要求等。

  2、承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能反应企业经营情况的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保证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能反应企业经营情况的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本招租信息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综合楼202

  2、联系人:贾先生、于女士

  3、联系电话:010-59198322、59198321


全国农业展览馆

2020年11月3日